保湿功效国标预计09年出台 化妆品销售禁打概念牌
化妆品的保湿、抗皱等特殊功效今后不再由厂家说了算,而会有明确的标准来判定。日前,记者从《2008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草案)》中了解到,首部衡量护肤化妆品保湿性能的行业国家标准《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定于今年完成制定,2009年初全面实施。 据介绍,标准将建立关于衡量化妆品的保湿性能的评价体系,并且规定化妆品保湿功效的测定方法。测定方法主要采用电容法,测量人体皮肤角质层的水分含量,通过设定湿度测量值来表示结果。
于此同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按照卫生部发布的2007年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今后化妆品销售禁打概念牌,今年起化妆品标签说明书实施标注中文成分说明,这也意味着,补水因子、活肤成分等听起来让人一头雾水的名词都将淡出人们的视线。 据了解,新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强化了化妆品生产企业作为化妆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各类化妆品生产企业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如不少进口名牌化妆品包装上的成分标注都是英文,只用一张很小的贴纸标注很简单的中文说明粘在包装上。而化妆品标签说明书上,原成分标注补水因子、活肤成分等的说法让人一头雾水,模糊不清,这一做法将得到纠正。 此外,新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还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化妆品企业的卫生许可和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提供了具有针对性的法规依据。新规范实施后,化妆品原料成分必须用标准中文名称标注。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标签说明书上进行化妆品全成分标示时,凡《目录》中已有的成分,须使用《目录》中规定的标准中文名称。以往不少产品靠补水因子、活肤成分等让人晕乎的新名词、新概念才卖得出去的现象将受到制止。 业内人士指出,如果将化妆品成分全部按化学名或标准中文名列出,产品的吸引力就会大打折扣。不少产品就是靠这些新名词、新概念才卖得出去。
[来源:消费日报] [编辑: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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